对于在正常校内预算中未申报的突发或特殊事项,按下述程序办理新增预算支出手续:
① 执行部门申请:按所需专项经费提出书面申请,列明申请原因、预算支出明细、预期效益(目标)、项目期限等必需 信息。
② 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按申请项目的业务性质由相关职能部门的按其职责范围进行初步审核。
③ 财务处审核:审核经费预算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合法合规,并根据学校财力提出意见,报请审议或审批。
④ 审议及论证:根据申请项目的业务性质决定是否需要由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及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论证,审议和论 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⑤ 校领导审批。
⑥ 下达预算指标,执行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