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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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年终财务决算的通知

    来源:   作者:cwcadmin   发布时间:2016-11-29 14:26:22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我校2016年度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决算管理工作,提高决算信息质量, 现将我校本年度年终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要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相关行业会计制度,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清理、决算工作,保证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和要求。

    (二)认真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数据,保证收支有据、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要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各项拨、缴款项;凡属本年的收支,都要及时入账,不得瞒报、漏报收入,虚列支出,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凡瞒报、漏报、少缴、不缴应纳入学校的收入,一经发现,将按小金库论处。

    (三)本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包括学校本级(事业)、教育发展基金会、后勤集团、科技服务部及资产经营公司。

    二、收付及报销截止期限

    为确保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从1223日起不再签发转帐支票和异地汇款业务,从1226日起停止办理各项现金收付业务。

    根据高校财务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应列在2016年的各种收入和支出,各部门、各单位单位应于1223日前办理完毕,不得延误,原则上已发生费用所取得的原始票据不得跨年度使用(不含报销截止日后取得的原始票据)

    在年终决算期间财务处不受理报销业务,2017111日开始恢复报销业务。

    三、收入结算工作

    (一)本年度开展服务社会经济活动,且有款项入账的部门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并及时与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核对数据,于1223前完成所有的收入结算工作。

    (二)后勤管理处应做好水电费缴纳回收工作,及时足额催缴应缴学校各项水电费,并做好房租、场地使用费等收缴工作。

    (三)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应做好校园一卡通数据核对工作,提交校园卡年度圈存及消费总额表,如存在差异,请于1231前查清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专项资金项目的清理

    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督促专项项目建设人员加快项目的实施。

    (一)专项资金项目是指以拨入财政专款方式立项的各类项目。

    (二)2015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于本年末执行完成,未完成的项目余额按省财政相关要求办理。

    (三)2016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已经立项的,应加快执行进度,尚未办理立项的必须于年终结账前完成项目立项。本年度立项但未完成的专项,须提交专项情况说明及未完成经费使用计划,其经费可结转至2017年使用。

    五、暂借款和收费票据的清理工作

    (一)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个人借款不含医药费借款),对于尚未结算的暂借款,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拖至下一年度。

    (二)凡借有备用金的单位应在20161223前归还,于2017年再办理借款业务。

    (三)凡从学校财务处领用收费票据的部门和单位,应在1223前将所收款项全部入账,将当年领用票据全部核销(含已领未用票据)

    (四)科研项目预借发票,项目负责人应督促对方单位在1223前付款至学校账户,若对方单位在规定期限不能付款的,应做出具体说明,对于特殊情况财务处将另行通知。

    六、实物资产清查工作

    学校设备、家具、教材和药品等实物管理部门,资产入帐时间截止日为20161220日。

    (一)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应做好各类固定资产、家具盘点工作,对于固定资产、家具盘盈、盘亏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在1223日前将全年增减变动情况表报送财务处,并与财务处核对一致。

    (二)继续教育学院在20161223日前做好教材盘点工作,并报送财务处。

    (三)门诊部应对库存药品的数量、金额进行全面清查盘点,1223日前将盘点的库存药品汇总表、药品入库年度汇总表、药品出库存年度汇总表(在职、离退休、学生按个人账户支付和统筹账户支付分别统计)、药品盘盈盘亏表及书面说明报送财务处,并与财务处核对一致。

    对于20161220日至20161231日未入帐的实物资产记入2017年度。

    七、独立核算单位年终清理、决算工作

    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应上交学校的款项(如返还工资、资源占用费、上缴投资收益等),于1223日前及时上交学校财务,不得拖欠或滞纳。

    后勤集团与20161220日前与学校财务处清理核对往来,并于2017110前报送后勤集团年度财务报表(含内部各实体年度财务报表及非法人单位的汇总财务报表)。

    八、基本数字的报送

    根据决算报表的填报要求,请下列部门于1231日前报送相关资料(需加盖部门公章):

    (一)校长办公室报送学校概况资料;

    (二)人事处报送教职工人数(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三)教务处报送学生人数(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本专科专业数目、2016年度招生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四)资产管理处报送各类设备统计数据(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五)后勤管理处报送各类房屋面积(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电话资源数;

    (六)图书馆报送各类图书数量及金额(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七)继续教育学院报送成教、自考学生的招生、毕业生、年末在校生等数字。

    财务决算总联系人:孙肇江;联系电话:86118156

    财务决算具体事项联系人

    1.暂借款清理

    联系人:王升华,联系电话:86118817

    陈倩倩,联系电话:86118161

     2.实物资产清查

    联系人:阴卫,联系电话:86118160

    王娇,联系电话:86118817

    3.专项资金清理

    联系人:雷拥军,联系电话:86118157

    谭文婷,联系电话:86118157

    4.基本数字报送

    联系人:谭文婷,联系电话:86118157

    5.收费票据核销

    联系人:陈松林;联系电话:86118163

    6. 独立核算单位年终清理、决算

    联系人:陈野;联系电话:86118159

                                     20161128